8月9日,从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期该局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销售散装食品标注信息的指导意见》,9月1日起,不同种类的散装食品,以及同一种类不同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散装食品,不得混装销售。销售散装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示。(记者 陈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