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记者 刘才星):3月6日,记者在介绍和解读《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统筹推进“十四五”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根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和部署,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自202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于3月5日正式公布实施。
发布会现场 摄影 石启立
据悉,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全省革命文物工作取得很大进展。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场馆体系基本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教育传承功能明显增强,融合发展作用大幅提升,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突破,整体态势日益向上向好。
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管理局局长何大为介绍,《总体规划》的内容围绕两点原则。一是坚持整体保护原则。《总体规划》彻底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要素的整体保护;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总体规划》将充分发挥黑龙江省文化资源的优势,统筹革命文物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发展相结合,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双赢目标。
何大为表示,当前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夯实全省革命文物工作基础、提升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完善革命文物管理体系、阐释革命文物价值内涵,助力革命老区建设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预计分三个阶段实施完成:近期目标(2024-2025年),实现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初现成效,革命文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中期目标(2026-2030年),实现全省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革命文物管理能力和展示利用水平重点提升;远期目标(2031-2035年),实现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龙江优秀精神得到弘扬传承,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提升。
何大为表示,《总体规划》涉及的时间范围包括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五个完整阶段;涉及的空间范围包含全省13个市(地)及所辖县(区)。涉及的具体对象包括2023年黑龙江省公布的48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20件(套)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及相关单位、51处已登记革命主题场馆、统筹兼顾24处代表性罪证类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其他尚未纳入现有名录的相关文物。同时,还将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A级景区等全省红色资源情况纳入到了《总体规划》之中。
此外,《总体规划》还从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共五大方面对全省革命文物的价值进行了阐释。重点围绕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内涵,结合相关代表性革命文物对象进行核心价值阐述;围绕黑龙江革命历史相关的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新中国林业发展、航空事业发展、军工发展以及日本侵华罪证等几个方面进行价值补充,全面反映革命文物对黑龙江省革命历史的完整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