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出席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们“争”话筒、谈感受、提建议,踊跃发言。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姜再学 摄影 牛雷
“随着我省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处置压力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降低我省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已刻不容缓。我建议,由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省属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加大力度继续推进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姜再学的建议,引起了在场与会委员们的热议。
一是由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黑龙江省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防范化解黑龙江省金融风险。姜再学建议,由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黑龙江省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基金,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来源、不良资产处置资金、最终处置方式等方面整合各方资源,协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地方国企、社会资本等各相关主体共同参与推进黑龙江省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维护黑龙江省金融市场安全,防范化解黑龙江省金融风险。
二是结合黑龙江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出台黑龙江省不良资产处置基金设立方案及管理制度。姜再学建议,可以通过借鉴“五大资产管理公司丰富的处置经验及资源获取能力+地方政府/资本对区域经济的把控和了解+基金激励机制”的灵活性的形式,制定黑龙江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基金设立方案。
姜再学表示,黑龙江省不良资产处置基金设立方案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不良资产转让价值最大化。通过市场化募集,突破注册资本规模限制,充分调动了社会积极性。捕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业务机会,通过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协同合作,开发基金产品,共同管理项目,提升投资效率和投资回报。搭建起各渠道资金的合作平台,在具有不同风险偏好、收益预期和专业能力的投资者之间创造更为广泛的协同价值,加快黑龙江省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文 洪晨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