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讨论《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对口援疆政治责任,着力推进产业援疆、民生援疆、智力援疆、就业援疆、文化润疆,扎实做好对口援疆工作。要牢牢把握龙江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提能力、转作风,全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精准施策、强化调度,稳中求进、难中奋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冬季供暖等民生实事,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龙江人民。
会议指出,设立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要抓紧履行引导基金设立程序,加快推进引导基金及早运行。要精准发力推进设立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子基金放大作用,提高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拉动有效投资。要持续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推动现有存量基金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黑龙江省得到有效贯彻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颁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抓好贯彻实施,聚焦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要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秋粮田间管理,全力再夺一个丰收年。要积极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加快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要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压实各方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黑龙江日报记者 薛立伟 徐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