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尚志市印发《关于落实<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27条”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实现较快增长,为加快建设哈牡次中心城市提供保障。
代办帮办资金扶持 推动产业项目复工复产
按照《实施方案》,尚志市启动入企“敲门行动”。根据重点项目线索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确定项目包保单位。项目包保单位负责人要深入项目现场和施工单位,准确掌握项目前期筹备、项目进展等情况,逐个项目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重要时间节点。
尚志市开展项目前期代办帮办工作。项目包保单位要建立项目全要素保障专班,共同研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权限内的符合条件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的政策要求,积极为企业代办帮办项目前期工作。由行政审批大厅负责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可以容缺受理、承诺审批的事项。对审批权限在上的审批事项,由项目包保单位全部代办帮办,不断提高“一站式”集中审批工作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
拿出专项资金进行政策扶持,积极申请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对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尚志市入统项目予以奖励,按项目完成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励。
尚志市要求项目包保单位创造一切条件,尽最大可能,确保在建项目冬季不停工。做到室外不能施工的室内施工,地上不能施工的开展地下工程,土建不能施工的安装设备,工程不能施工的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积极向省、哈尔滨市争取奖励。
依托包联机制 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实施方案》提出,对尚志市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月发生工业产值较上年当月同期增加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且工业产值每增加100万元,增加奖励5000元。单户企业单月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执行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依托市级领导包联企业工作机制,尚志市将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包联、包联服务专班服务、乡镇包联领导对接的积极作用,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连线等方式与包联企业对接,及时对企业反馈的困难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包联企业问题台账。建立行业管理部门及各层级集中会办机制,加大帮扶力度,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做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达产增产。
发放消费券 促进消费市场复苏
尚志市将进一步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采用“商家打折、政府买单”的形式,活跃消费市场,加快尚志市经济全面复苏。消费券发放对象为限额以上企业、限下抽样单位,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引导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参与哈尔滨市消费促进活动;通过“云闪付”方式引导住宿餐饮行业参与“冰雪美食节”等一系列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家电百货限上企业申报哈尔滨市“元宵惠民购”促销活动。同时积极兑现《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促进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补贴细则的通知》(尚政办发〔2022〕38号)奖励政策,进一步提振企业入统信心,拉动企业销售收入。为餐饮企业搭建平台,允许餐饮企业经批准后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推动餐饮行业尽快复苏。
尚志市将加强对早夜市食品经营者的技术服务。运用食品安全检验车等技术手段,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免费、快速、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
积极兑现消费市场相关政策。培育壮大商贸骨干法人企业,支持连锁经营发展,对全市限上贸易增长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采取购车现金打折、赠加油、雪地胎、保养、贴膜、刷车卡等措施让利促销,同时鼓励限上汽车销售企业结合消费券发放加大促销力度。加大“引客入省”旅游支持力度,及时认定、汇总符合政策条件的旅行社,积极向省、哈尔滨市申报,争取奖励资金,兑现奖励政策。
尚志市还将按照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并入驻电商产业园的企业给予支持,推进实施农业品牌创建、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打造农产品销售平台。支持本土电商和直播企业销售本地产品,引导企业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农产品上行。对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电商企业,积极申请省、哈尔滨市政策奖励。
尚志市将向现有外贸企业积极宣传省及哈尔滨市相关政策,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认定,并帮助其申报用于开展外贸业务所发生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有效推动政策落实。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落实哈尔滨市关于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执行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尚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行“带押过户”模式,企业与个人可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办理“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业务,即来即办,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位购房者,促进房地产业经济复苏。
助企纾困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实施方案》,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尚志市在建项目需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将落实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的政策。支持施工单位以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尚志市将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将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
提高首付款比例。对适合首付制的采购项目,在完成相应工作量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为合同总额50%以上(含),对小微企业首付款比例为70%以上(含)。
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为20%,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为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为6%,工程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为2%。
延长贷款周转金政策实施期限。对新增10亿元贷款周转金政策执行期限由2023年1月31日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通过实地走访、网络传输、实地送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周转金政策向企业进行宣传讲解,确保政策直达企业,充分发挥对于企业融资周转的扶持作用。按照“应享尽享”原则,积极协助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全力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企业享受贷款周转金政策支持,缓解企业还贷压力。(文 尚志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