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牟海微):鸡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标准,民政部门协调财政积极组织、精准测算、有序推进,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10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由10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80-89周岁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仍执行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标准不变。新政策从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届时将惠及鸡西市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4581人,年增加财政支出约570万元。
据悉,鸡西市不断推进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按照户籍地发放原则,通过建立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共享数据比对机制,依据全市老年人口信息数据,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备案和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和监管。
此次高龄津贴提标,是鸡西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心关爱,通过进一步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提高了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积极推动了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