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向相关市县和省直单位拨付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5亿元,为有效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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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笔资金将重点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以及佳木斯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将生态环保作为重点保障领域,支持推动黑龙江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再上新台阶。(文/摄 记者 孙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