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记者 刘才星):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标之一。4月26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喜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主题第二场基础设施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焦唳学表示,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实现了从解决人畜饮水保障阶段到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取得成效、从巩固提升阶段到集中供水保障提档升级“质”的跨越。
黑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焦唳学现场发言 供图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据了解,2017年,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省扶贫办历时近半年时间,根据国家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组织各地围绕“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农村饮水指标,超前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核查和精准识别。经反复复核、调查、确认,顺利完成了全省42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工作,做到了“摸清底数、不落一人”,为后续精准施策和争取资金创造了积极条件。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水利厅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逐村逐项目制定建设计划,逐级落实建设责任,建立领导包联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辟监督举报平台,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共筹集农村饮水安全资金41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0.94万处,42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提前两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9年至2021年,黑龙江省水利厅又相继投入28.5亿元,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水平。特别是2021年,省水利厅落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亿元,使1752个村屯、107.4万农村居民实现了集中连片供水,解决了单井单屯供水不稳定问题。
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逐步建立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同时,省水利厅持续加大督查暗访整改力度,平均每年派出20多个暗访组,走访县(市、区)不低于40多个,抽查300处以上农村供水工程,了解农村居民饮水保障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每月调度监测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动态清零。
2021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中,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第三方评估组的好评。
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共建农村饮水工程1.8万处,受益常住农村人口1200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由2016年底的91%和86%,分别提升到95%以上,处于全国前列。这五年,是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工程投资最多、建设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五年,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