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省内生物企业提问:企业如何申请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措施》原文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6条:支持生物经济发展。省级财政设立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生物医药和生物能源等产业发展、生物领域企业培育等。
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每个新品种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对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新品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积极推荐我省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各市(地)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推动生物经济加快发展。
省工信厅回答:
为推进我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继出台“工业振兴20条”后,于3月22日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生物经济政策中围绕“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创新”“支持生物领域企业扩大规模”等内容已明确了政策支持范畴、资金额度及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兑现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方式及程序,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