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近日,哈尔滨市发布了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3月2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2022年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规定要求,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非法野外用火。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非法野外用火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严惩;对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当地防火检查站的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火灾“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火必报,对发现火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实习生 王邦宇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