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规划》和《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记者从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1年黑龙江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提出到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度显著提升,迈入全国中上游行列;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的更具竞争力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
发布会现场。
《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提出“1+4”规划体系,并结合省情细化实化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出建立完善79项配套制度机制、实施318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的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规划》强调要加快升级政府智慧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模式,并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数字基础支撑能力大幅度提升,力争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规划》的出台,填补了我省该领域规划编制工作的空白。
《规划》按照“数字政府即平台”理念,围绕创新构建一个覆盖全省四级政府的一体化数字政府平台、搭建四大数字基础支撑底座、聚焦六大专题领域、打造百花齐放的N个场景化应用,确立以“146N”思路引领全省政府运行协同效能实现大幅提升。《规划》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提出建设共享大平台与共治大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推动数据按需有序共享,提升业务协同效率,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与“一屏统览”。
据悉,编制《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体现了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性、独特性和开拓性。在国家没有制定上位规划的情况下,创新研究编制全省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规划,体现了我省注重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的特点,也进一步丰富了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的“1+N”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