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大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护关爱力度,结合齐齐哈尔市实际情况,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该机制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市民政局始终将为民办实事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能力和水平。自今年1月份起,齐齐哈尔市已第四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为每人1350元/月,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为每人1750元/月。在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后,具有齐齐哈尔市户籍的0-18周岁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度提高,切实为弱势儿童群体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