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第三批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一批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019年以来,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国务院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已先后推出了两批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目前,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已经成为乡村旅游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受到业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据了解,两部门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是按照202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城乡融合的相关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乡村旅游的辐射作用,带动城乡间人员、资本、信息、资源交流互通,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记者 刘佳)
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