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8月31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在会上,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对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作了介绍。
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发言 摄影 石启立
据乔洪翔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从法律上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发挥重要作用。
乔洪翔表示,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以自觉担当作为更好诠释司法检察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权益保护的职业担当和检察自觉,扎实推进制度落地见效,释放司法红利。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机制。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争取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相关政法机关的支持,作为非试点地区率先制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与黑龙江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专题座谈研商,制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龙江特色打造创新亮点品牌,探索建立“认罪认罚+生态修复”,办理环境资源类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0余件,栽种树木7余万株,恢复林地200余亩,缴纳生态修复补偿款900余万元。制发《办理涉民企刑事犯罪案件指导意见》,贯彻“慎捕慎诉”司法理念,在办理涉企业、企业家案件过程中扎实推进制度适用,既让涉案企业家受到教育,又切实降低司法办案行为对企业的影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将主导责任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三是注重办案质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有序运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建立值班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值班律师履职尽责,充分保障阅卷权,依法履行听取意见的法律责任,做到每案必听意见、凡听必做记录、听后必有反馈。同时,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制定《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工作指引》,共对1000余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保障不起诉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