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科技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的通知》,启动2021年度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
《通知》强调,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要积极促进惠企政策落实,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享受惠企政策;要动员当地科技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组织好当地中小微企业积极申领省科技创新券,帮助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对于违规乃至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和机构,将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申请创新券的企业要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创新券兑付工作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请各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创新券兑付的原则和规则是什么?
据介绍,今年省科技创新券的兑付区间为企业与服务机构在2020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购买的服务,兑付按照“先提交、先兑付、兑完为止”的原则,企业在兑付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兑付申请,在创新券兑付申请累计总金额超过补贴预算总金额后,兑付申请无效。
兑付排序规则为:通过审核的兑付申请按企业向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最终提交完整兑现材料的时间排队兑现。在同一日提交兑现材料企业,对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办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排队。
申请创新券兑付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哪些条件?
创新券支持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不支持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创新券。申请创新券兑付的企业上一年度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应占销售收入比重≥1%,且R&D经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R&D经费支出数据以本单位向税务部门报送并核定的数据为准。应有一定数量的R&D人员,其中:中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3%;小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5%;微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10%。与提供技术服务单位应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创新券支持范围有哪些?
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科技条件资源,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购买科技资源等服务。
其中,研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云计算服务等;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主要包括委托分析服务、委托测试服务、委托实验服务、委托验证服务等;
购买科技资源服务主要包括购买科研试剂、实验动物、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报告、生物种质等科技条件资源。
创新券的补贴额度是多少?
在兑付区间内,申请企业获得创新券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按不高于使用创新券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50%比例核定。其中,购买研究开发类服务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购买科技条件资源、检验检测服务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
如何进行申请和兑付?
申请和兑付创新券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innovationVoucher/index.html#/home)在线办理。创新券资格申请时间为9月3日16:30截止,兑付申请时间为9月10日16:30截止。(赵传江 记者 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