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指导意见 保证每天校内锻炼不少于1小时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更好地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根据中办、国办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实施面向全省初中阶段学生,定于2021年秋季学期起初一年级(6年级、7年级)开始全面推进,2024年(6.3学制)、2025年(5.4学制)起整体实施。
《意见》要求各学校将其作为课程改革重要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赛”,进一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内锻炼时间,严禁挤占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努力培养学生1~2项运动技能,实行体育与健康作业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家长和学生共同长期坚持体育锻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指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数应不低于各市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值(指纳入录取计分)的10%。统一考试分数应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的70%左右,日常考核分数应占其30%左右,具体分值由各市地确定。没有达到分值要求的应逐年提高,同时,要逐步调整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分值比例,确保6.3学制到2024年、5.4学制到2025年全部达到规定要求。
《意见》明确,“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分值原则上按三大类4:3:3比例确定,具体由各市地结合实际制定。第一类必测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女);第二类必选项目1: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五项必选二项;第三类必选项目2: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滑冰,四项必选一项。
《意见》指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包括过程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成绩两部分。分值原则上按各占50%计算。其中,过程评价由各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保证每天校内锻炼一小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年度和学制确定计分办法,计入日常考核成绩。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体育特长生日常考核办法。同时强调,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免考学生,按当年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的最高分计入总分,其他符合条件的免考学生,按最高分的60%的分数计入总分值。对无故不参加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记零分。
《意见》要求,各市地要按照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制定严密的统一考试制度规程,编制工作手册(或指南)。全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日常考核办法,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和诚信责任制度,保证日常考核成绩公开、公平、公正。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按规定及时补充配齐体育教师,加强教师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同时明确,统一考试经费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经费统一保障,日常考核计入参与教师教学工作量,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给予一定补助。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体育场地(馆)、设施设备建设,购置统一智能化标准测试设备,按标准统一进行测试,保证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成绩客观公正。要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文件精神,加强体育活动安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安全管理。(记者 赵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