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1年上半年市场主体新登记7.35万户
来源:黑龙江日报  |  2021-07-16 09:58:50

  原标题:上半年市场主体新登记7.35万户同比增长三成多 传统服务业户数增长居前列

  网上申请、信息录入、提交、系统自动审核……近日,哈尔滨恒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获得了哈尔滨市首张智能“秒批”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审批由原来4小时压缩至“秒批”,这一“智能审批系统”的开发是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企业开办体验、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的最新成果。

  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最新的哈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半年报新鲜出炉。数据显示,2021年1~6月份,哈尔滨市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35万户,同比增长35.9%,日均(工作日)登记市场主体693户;截至2021年6月末,哈尔滨市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实有96.05万户,同比增长7.27%,占黑龙江省全省总量的34.91%。在哈尔滨市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市场主体呈现健康发展态势。

哈尔滨市2021年上半年 市场主体新登记7.35万户

哈尔滨市2021年上半年 市场主体新登记7.35万户

1-6月份各类市场主体分行业登记信息统计表

图片由哈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传统服务业户数增长居前列 教育业同比增长最快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在哈尔滨市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35万户中,内资企业975户、私营企业1.98万户、外资企业57户、个体工商户5.2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9户。

  从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看,前五位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新登记27912户,占总户数的37.95%;住宿和餐饮业,新登记8143户,占总户数的11.0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新登记7075户,占总户数的9.6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新登记6642户,占总户数的9.03%;农、林、牧、渔业,新登记5110户,占总户数的6.95%。由此可见,哈尔滨市传统服务业增长仍居前列。

  从同期比较看,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中,同比增长前五位分别是:教育,同比增长341.1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19%;金融业,同比增长112.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101.63%;房地产业,同比增长100.77%。其他行业不同程度正增长,负增长有2个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同比下降50%;采矿业,同比下降24%。

  外商投资增长缓慢 集中在传统行业

  上半年,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共57户,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15户;住宿和餐饮业11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户; 制造业5户;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各2户;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各1户。

  第一产业增速快 建议:大力发展新型农业

  从产业分布情况看,上半年,哈尔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中第一产业5110户,同比上升91.74%;第二产业4780户,同比上升40.42%;第三产业63654户,同比上升32.49%。

  企业是否愿意主动把握商机,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第一产业增速居三大产业之首,为此,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处工作人员董良分析说,哈尔滨市有着深厚的农业基础,要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出台各项惠企政策,优化服务举措,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农业休闲生态旅游发展,因地制宜、靠山吃山,深度挖掘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式餐饮、农耕体验嘉年华等新型农业经济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的双赢发展。同时,借力新型农业体、电商经济体等创新市场主体,打造农产品品牌集群,以品牌知名度反哺农业观光旅游业,实现农村经济高效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个体工商户占比大 建议:练内功借外力

  2021年上半年,哈尔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23万户,占总数的七成多。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处工作人员董良分析说,哈尔滨市个体工商户面临转型升级,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分析指导,并针对具备出色创新能力、优秀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融资利好政策,提升其起步发展阶段生命力。引导“散乱差”的个体工商户抱团取暖,创业者合作创业互惠共赢,优化市场产业结构,降低市场恶性竞争度,放缓市场更新淘汰速率,避免透支市场创业活力,增强抗击打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目前情况看,虽然哈尔滨市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但注销、歇业企业数量仍然很多,存续时间不长;规模较大且有影响力的企业不多,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公平的生存发展环境。”哈尔滨市市场主体监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孙玮棋说,推动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落地生根,以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待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他建议,出台适应“新经济”发展的数据开放与共享方面的立法,打通“新经济”监管的盲点、痛点,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拓宽发展空间。(朱大治 记者 刘莉)

编辑:刘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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