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温暖执法模式,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并不断强化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让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实际,制定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1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10项,范围涉及公路管理、航道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运输管理等多个领域。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从轻行政处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明晰“为何执法、为谁执法”的基本理念,对查扣的轻微超限超载车辆,当事人提出需再次复磅的,允许复磅,若超限超载不足一吨的,以说教感化为主,处罚强制为辅。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把握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人性化。在执法工作中,对于不按规定的客运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及时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本着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原则,给予底限处罚。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通过说理式执法,使企业及从业人员感知到管理部门真诚服务的执法理念。使涉事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承诺在今后运营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对运输车安全行驶有关要求。(记者 孙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