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工“身后事”可“一站式”办理
来源:大庆日报  |  2021-06-04 16:24:06

  原标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身后一件事”服务 我市职工“身后事”可“一站式”办理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自5月24日起,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身后一件事”服务。

  所谓“身后一件事”,是指职工去世后,将户口注销、丧葬费抚恤金申领、养老、医疗和公积金账户的一次性清算以及房产继承等6项业务进行打包集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办理。

  ——办理户口注销业务。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簿两个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户籍综合窗口即可办理,咨询电话:4671990。

  ——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申领业务。需提供死亡证明给逝者单位,由逝者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逝者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人事员携带死亡证明和相关业务申请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8号综合窗口办理死亡退保手续和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业务,账户余额返还到逝者所属单位账户中,由逝者单位统一下发。逝者为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所属单位报各区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死亡退保手续后,再由各区社保分中心代办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8号综合窗口统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业务,个人账户余额返还到逝者所属单位账户中,由逝者单位统一下发,咨询电话:4671966。

  ——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清算业务。需提供死亡证明、账户继承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仅限工商、农行、交行、中行、建行)3个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8号综合窗口即可办理,咨询电话:4671799。

  ——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注销业务。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接受遗赠文件(包括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经公正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书,以及其他合法继承、接受遗赠的合法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银行一类借记卡信息3个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4号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158169。

  ——办理房产继承业务。申请公证继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放弃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3个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158233。申请司法裁决继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二者生效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3个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158233。申请强制执行的,除提供判决书、司法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外,还需提供协助执行书、两名执行人员持工作证(其中一名执行人员需另持执行公务证)5个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158233。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可通办全市六区的户口注销、丧葬费抚恤金申领、养老、医疗和公积金账户的一次性清算以及房产继承6项业务。(记者 肖瑶)

编辑:刘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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