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5月28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20年黑龙江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召开。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要求,黑龙江省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哪些举措固化为一种创新工作模式,在常态化防控的新阶段是否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华菊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华菊发言 供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华菊表示,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法治能力的重大考验。法院工作同样面临严峻考验。为有效应对疫情,黑龙江省法院行政审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是支持配合政府依法防控疫情。2020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李华菊应邀代表省法院做客省广播电视台《龙视直播间》栏目解读该决定,并向全社会介绍全省法院如何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政府从严从快惩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落实好中央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各级法院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从行政执法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配合服从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同时,黑龙江省法院行政庭编辑整理了1000余页的《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法律法规汇编》,作为行政机关依法防控执法的重要参考。
三是提前做好预判指导。为提前做好涉疫情行政案件审理工作,黑龙江省法院疫情初期即下发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研究预判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提前做好审理预案。黑龙江省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平衡好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坚持防疫、审判两不误。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诉讼困难,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创新行政案件审理方式,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询问、电话询问、云法庭开庭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确保行政案件得到及时审理,以打官司不出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
目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黑龙江省法院继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并不断扩大信息化成果应用范围,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视频庭审等多种现代科技手段审理好行政案件,既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又避免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风险。上级法院通过网络APP视频会议、线上培训等方式直接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指导培训方式。这些都作为创新的工作模式,在常态化防控的新形势下得以坚持并不断提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