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解决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群众生活不方便等问题,25日,省住建厅出台了棚户区和老旧小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改开工4.09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万户,其中各市(地)本级30.5万户,县(市)9.5万户。
按照行动方案规定,“七一”前,黑龙江省将完成棚改前期工作量60%,开工率达到40%以上;完成2021年度老旧小区计划项目前期设计、施工招标、项目审批等各项工作,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年底实现2021年度棚改、旧改计划项目100%开工。同时,黑龙江省将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等政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快项目推进。省住建厅将定期对各地棚改、旧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办调度,通过随机抽、重点检、电话访等方式,听民意、察实情、抓落实。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市(地)及时约谈、通报,对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反面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记者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