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孙珅、谷振春,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
副省长沈莹,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金上京遗址保护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建议要不断创新审查方式,建立专家审查制度,更多地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全省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部实现,“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整治,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会后,审议情况将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和《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杨博为省政府副省长。
张庆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出更大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紧扣全省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把学习教育效果转化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推进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高标准落实,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水平,为黑龙江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不是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关议题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记者 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