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将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研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管控,继续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稳步推进江河流域水量调度工作,推进全省地下管控指标确定工作。
深入推进黑龙江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取水口动态管理。推进年度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结合水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水资源管理措施落实见效。做好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合工作成果,初步形成全省地下水监管“一张图”,夯实地下水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做好三江平原2021年度封井工作,开展地下水超载地区压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地下水管控年度指标动态评价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探索水权和水资源税改革,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区域用水交易。深化取水许可管理改革,大力推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全面完成取水许可证存量转换电子证照工作。(李刚 记者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