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2021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21年,哈尔滨市医保部门将以改革创新支付、经办、管理方式为根本目标,努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尽快出台《关于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将9县(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实现区、县(市)参保人公平享有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市域内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切实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全面提升医保待遇水平
一是在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互补衔接,在梯次减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罕见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机制,完善哈市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政策。二是视国家和省待遇保障清单实施情况,修改完善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规范制度政策实施标准,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三是研究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政策,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治疗保障范围的统一;适度调整全市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及降低起付标准,全面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扎实推进以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一方面,继续做好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印发《哈尔滨市DRG付费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监管考核体系,结合本市协议管理相关制度,制定DRG监管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和流程,合理调整付费分组方案,动态跟踪分析模拟运行效果,年底前完成实际付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病种,建立长期康复类治疗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开展“肺结核防治多渠道筹资和支付方式研究”项目试点工作。
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及时跟进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直接结算政策,升级改造本地医保系统,达到符合接口要求的标准,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对接,加快推进急诊、自由转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省内血液透析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
建立完善招标、采购、使用、结算、配送一体化的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系统。探索与深圳市建立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合作模式,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跟进落实国家、省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及时调整医保用药支付范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质量。
全面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
加快推进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抓紧研究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规程和医保基金监管规程。规范医保公共服务“一网一门一窗”办理,实现医保业务“全市通办”。参与“e冰城”APP,推进医保高频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理,扩大街道(社区)自助服务终端覆盖面。推动经办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切实满足群众医保服务需求。(记者 孙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