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客”误落庭院,警民联手救助野生长耳鸮(2012年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3月7日9时05分许,黑龙江佳木斯城郊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有一个类似猫头鹰的动物落入自家院内。民警立即出警,到达事发现场后,见这只鸟通体黑褐色,羽毛具金属光泽,疑似翅膀受伤无法飞翔才误闯入村民家中,十分虚弱,不能站立也无法飞行,经仔细辨认和查询,此野生动物为长耳鸮,属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
民警先将这名“不速之客”带回派出所,为其找来食物和饮水,为让长耳鸮得到更专业的照顾,警方将其移交给同江市林业局,对其伤口进行处理,并及时投喂食物,待伤情好转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给受伤的长耳鸮投喂食物。
警方在此提示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将动物妥善安置,可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或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韩睿 记者 包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