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清县宝清镇庄园村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庄园村位于宝清县城北7公里处。近年来,该村以创建“全国文明村”为抓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在全村范围内掀起了创建“全国文明村”的热潮,全村经济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村容村貌日新月异,村民素质不断提高。
作为全省第一批“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近年来,庄园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好婆媳”等评选活动;突出抓好移风易俗工作,着力培育文明新风;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尚……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崇德向善,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庄园村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抓手,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水平。
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庄园村将村容村貌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通过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采取治脏、治乱、治水、治路、治污、植绿、改灶、改厕等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经过整治,该村主干道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和净化,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焕然一新,乡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庄园村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以种植玉米、大豆为主导产业,林果业和庭院棚室为特色经济产业,2020年,全村农业生产总值预计实现948万元,同比增长7.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8300元,同比增长5.0%。
如今的庄园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民生获得改善,效益有了提升,村民对美好生活越来越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