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黑龙江防控疫情不松懈:12类人群“应检尽检”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2-09 17:57:29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张牧秋):2月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第77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对“应检尽检”对象具体包括哪些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

(急稿)【黑龙江】发布会直击|黑龙江防控疫情不松懈:12类人群“应检尽检”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发言 摄影 尉斓

  孙巍表示,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地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应检尽检”的对象扩大为12类人群,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孙巍介绍,“应检尽检”对象分别是: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黑龙江省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疾控机构从事流调工作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公安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者、货运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社区和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办事和收费大厅等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

  孙巍表示,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按照规定,属于重点人群的个人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全省要提高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全力排查风险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编辑:张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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