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1月18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通知》指出,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并导致零星散发无症状感染和确诊病例。各地要按照当地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高度警惕可能因疫情导致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
各地要切实落实水厂封闭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的保护和巡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和安全隐患。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水管员加强生产区域卫生防护工作,对制水、管水等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排查,避免与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密切接触者上岗。要严格操作规程,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水质保障。要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引导用水户将自来水煮沸后饮用。
市、县、乡要保持农村供水服务电话畅通,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反映供水问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水污染事件和重大供水问题,要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全力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村供水疫情防控情况,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供水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李刚 记者 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