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基本建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来源:黑龙江日报  |  2020-12-07 10:30:35

  原标题:2022年 我省基本建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督学队伍建设与管理改革、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发力,力争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域内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省教育厅设立督学、副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督政组、督学组、评估监测组、综合组。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深化督学队伍建设与管理改革,实行专兼职督学准入制度。制定各级各类督学聘任办法,聘任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督政类、督学类和评估监测类的兼职督学。市县专兼职督学原则上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规模较大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实施意见指出,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迎检机制、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机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验收机制、对市县政府进行教育专项督导机制。完善督学机制、评估监测机制、报告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到2022年年底前,构建起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细化各项教育督导工作程序和规范。各级政府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构建全省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记者 赵一诺)

编辑:于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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