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机关工作力量,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选调范围为平房区以外全国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公开选调公务员数量为9名,详见《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的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统筹安排和调整;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WORD或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libaojun1988@163.com。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
2.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照片为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2)《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1份。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1周发放。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笔试共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共100分。按照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人,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综合能力素质是否与选调职位相匹配,复核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如最后出现岗位空缺,则取消空缺岗位选调计划。
(五)公示与调转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和考生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各项通知公告,均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rbpf.gov.cn)发布。本公告由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1-86522532;0451-86501407
附件:
1. 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附件1.doc
2. 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doc
3. 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选调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doc
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