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2023-10-18 09:59:52来源: 新华社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十年来,黑龙江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看龙江》,以国际化的视角,记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与龙江的经贸往来,展现龙江对外开放新格局。看黑龙江如何通过设施联通,让丝路更繁荣。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在龙建股份援几内亚比绍沿海公路项目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左幅路面施工的准备工作,右幅在不久前已经顺利通车。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龙建股份援几内亚比绍沿海公路项目经理颜喜鹏介绍,旱季最高气温能达到40度以上,出门不到5分钟汗就出透了,但雨季更不利于建设,他们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加快施工生产。

  作为中非友好合作的重大民生项目,公路全长8.2公里。采用中国城市道路,主干路六车道标准建设,是几内亚比绍至今等级最高的公路。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几内亚比绍工程部工程师费德琳娜表示,这条公路将比绍市与其他地区连接起来,有利于产品运输和销售。当地市民也表示,黑龙江为他们修建这条公路,使他们的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节省近一半的出行时间。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年间,龙建股份完成海外合同总额170亿元人民币,相比之前实现了质的飞跃。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尼泊尔Panchakanya集团执行董事白德瑞说,已经和龙建股份合作了20多年,是龙建的老朋友了,他们共同参与了尼泊尔、印度、埃塞俄比亚、赞比亚、冈比亚、几内亚比绍等国家的工程项目。用中国质量、中国速度诠释了中国奇迹。

  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十年来,陆、海、天、网“四位一体”的互联互通网络越织越密。在陆地,“钢铁驼队”铺就“一带一路”新通途。哈尔滨国际集装箱中心站里,一列满载货物的哈欧班列缓缓出发,十天后将到达俄罗斯。目前,哈欧班列、哈俄班列线路可通达俄罗斯、德国、比利时等6个国家,途经叶卡捷琳堡、莫斯科等60多个城市,成为东部最具有代表性和商业价值的中欧班列平台。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邢仁大介绍,一周能开行4班甚至5班,也对接了很多本地需求,包括也有一些客户是因为哈尔滨有了中欧班列才过来的。货品从原来的低附加值到现在以汽车为主的高附加值。

  截至9月底,黑龙江省中欧班列累计发运1923列次,12.8万个标箱。中欧班列“东通道”满洲里、绥芬河、同江成为我国中欧班列运输最大的口岸集群,通行总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空中丝绸之路”也越飞越宽广。今年6月份哈尔滨机场开通至南萨哈林斯克航班,随着对俄客货运输需求的不断增加,飞行员图马耶夫驾驶的飞机航班频次由每周往返一班增加到每周往返两班。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包括南萨哈林斯克,目前哈尔滨机场共开通了哈巴罗夫斯克、伊尔库茨克、符拉迪沃斯托克、雅库茨克5条对俄国际航线,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2013年至2022年,黑龙江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超1.3万亿元。

共建“一带一路” 黑龙江一“路”向前

  省发改委副主任于基祥说:“十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部署,发挥‘东北亚核心地带’的独特区位优势,主动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各类开放平台和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经贸合作层次质效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牵动作用不断增强,在国家开放大局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彰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