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召开
2023-06-27 10:51:3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2023年6月24日至25日,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150余位中俄法学院院长、专家学者参加了开幕式,并围绕中俄两国法治建设与发展,聚焦中俄两国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展开了深入研讨。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指导,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协办的院长高峰论坛。值此盛会之际,在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下,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河南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同时组织召开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未命名图片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东北亚仲裁学院院长哈书菊主持开幕式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2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视频致辞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3

俄罗斯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哈布里耶娃·塔莉娅·雅卢洛夫娜视频致辞

  开幕式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东北亚仲裁学院院长哈书菊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俄罗斯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哈布里耶娃·塔莉娅·雅卢洛夫娜视频致辞。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井立强、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本出席会议并致辞。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4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主持大会主旨发言环节

  大会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主持。6位中俄与会代表作主旨发言,介绍了中俄法学教育的合作成果和未来展望。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以“中俄法学教育与中俄合作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共分为三个单元:“信息科技对法学教育的机遇和挑战”“中俄法学教育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的共同作用”“中俄金融法律服务合作的可能性与路径”。中俄法学院院长、法学教育与实务专家学者30余人做了大会发言交流。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5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现场

  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以中俄法治研究交流为主线,共分为三个单元:“中俄法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中俄立法经验交流与借鉴”“中俄法治合作的思路及举措”。专家学者们通过代表发言、自由讨论、学者对话与交流等方式进行深入探讨。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6

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现场

  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杜焕芳主持。俄方代表远东联邦大学法学院院长戈夫里洛夫·维亚切斯拉夫·维亚切斯拉沃维奇,中方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晓林分别做了会议总结。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_fororder_图片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杜焕芳主持闭幕式

  第二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暨第十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中俄两国杰出专家学者共同致力于中俄法治发展与建设,深化了中俄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两国法治文明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大会凝聚法治共识、增进法治互信、深化法治合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了法治力量。(图/文 黑龙江大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