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伊春市积极开展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022-01-11 17:46:06来源: 东北网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近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行动,还制定下发了《伊春市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检查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对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检查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将严排查、严执法、严督查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求检查人员克服监管工作敏锐性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心,扎实有效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品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冷链设施设备等等。

  检查发现,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均能提供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厂家及经营企业的相关资质,未发现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情况;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均能提供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的相关资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均能提供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的相关资质、冷链温度数据记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均能按照贮藏温度要求进行储藏。

  截至目前,伊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检查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8家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25家次、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单位59家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经营使用单位5家次。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疫情防护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基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