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党员下沉社区 解决群众“微诉求”
2021-09-18 16:49:05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耕“百名党员包百楼”党建品牌,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推行“下沉社区,排忧解难”服务模式,聚焦居民“微诉求”,实打实办好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共为群众办实事167件,其中民生改造类93件,硬件升级类39件,疫情防控类22件,为老服务类13件。

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党员下沉社区 解决群众“微诉求”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918160513

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了解群众需求 供图 平房区委宣传部

  联盟街道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立足街道社区实际,通过楼长走访、党员包楼、居民反馈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各项问题清单、台账,真正贴近居民需求、瞄准百姓急难愁盼,为居民做实事、解难题。

  街道负责人在滨江社区机电嘉园小区走访时发现,辖区503楼单元门前缓台楼梯两旁没有扶手,存在安全隐患;510楼内,楼梯没有扶手,住户大都是老年人,出行很不方便。经过现场查看核实,街道立即为503楼前缓台3个楼梯修建了扶手,为510楼内楼梯安装扶手,确保居民安全出行。

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党员下沉社区 解决群众“微诉求”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918160526

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入户了解群众需求 供图 平房区委宣传部

  治国社区卫国小区8栋楼、22个单元、718户,原有中润物业三个月前向街道提出弃管申请。经过与物业办、中润物业多次沟通,并积极联系新物业接管,确保了卫国小区原物业和新物业实现无缝衔接。9月1日双方物业正式交接。

  龙翔社区南秀小区是棚改回迁小区,有8栋楼521户,2017年原有物业弃管,一直是街道自管,累积了一些矛盾问题,经街道班子研究,决定从根本上解决南秀小区的问题,街道第一步先委托物业企业代管小区,实现准物业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品质,第二步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选聘物业企业,实现全物业管理。此项工作预计9月完成,届时街道将实现所辖居民小区全部纳入物业管理。

  联盟街道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百名党员包百楼”党建特色品牌,由街工委牵头,动员组织 112 名党员包保辖区 125 栋居民楼,倾听百姓心声、回应百姓疑难、解决百姓诉求,从群众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解决民生领域的天大小事,活动主要围绕1199户重点人群开展。

  活动开展以来,包保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在公示办公电话和建立微信群的基础上,公示党员的手机号码,方便居民沟通联络。同时,积极拓展党员参与面,动员和组织更多党员参与包百楼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服务辖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破解居民更多的闹心事、揪心事,维护社区和谐稳定。通过挨户宣传,把热心邻里大事小情、有责任心的居民吸引到包楼包户活动中,帮助包楼党员管理楼栋内住户、微信群,及时收集意见诉求,让党员包楼活动更贴近百姓、社区治理更有活力。通过聚焦居民“微诉求”,帮居民解决了一件件、一桩桩“天大小事儿”。百姓通过活动,切身得到了实惠和归属感、幸福感,居民纷纷表示,小区环境变化是一方面,关键是有了组织的关爱和包保党员的服务,大家好像有了“主心骨”,日子也越来越顺心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