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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 进驻黑龙江省开展统计督察
2021-09-07 09:07:54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在全党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黑龙江省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9月6日与省委省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对接沟通工作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作汇报发言。

  毛有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些都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张庆伟表示,国家统计局第3督察组到黑龙江省开展统计督察,是对黑龙江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体检,是对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实际督导,也是黑龙江省做好统计工作的难得契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黑龙江省的亲切关怀,必将有力推动黑龙江省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黑龙江全面振兴。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端正态度、深化认识,把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坚决服从督察安排,客观准确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对督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原原本本照办、认认真真落实,切实把督察统计工作做实做好。要强化整改落实、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国家统计督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发现的线索全部核查到位、交办的事项全部处理到位、提出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效。要搞好服务保障、创造良好条件,做好沟通协调、活动安排、工作对接、舆论引导等工作,周到细致做好服务保障,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为督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胡昌升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发挥统计职能、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支持统计部门工作等四个方面汇报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情况。他表示,黑龙江省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肃认真抓好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龙江落地见效。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将对黑龙江省开展为期12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51-53620711;举报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A352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2021tjdc3@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9月6日—9月17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30。

  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及哈尔滨市领导张安顺、李海涛、王兆力、张巍、沈莹、孙东生、孙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会议。(记者 曹忠义 薛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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