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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学校医院重点查
2021-07-20 13:38:04来源: 生活报编辑: 刘才星责编: 周经韬

  原标题:我省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学校医院重点查 重大问题限期改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为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和苏州吴江区7·12酒店房屋倒塌事故教训,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黑龙江省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校、养老院等场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重点排查学校养老院医院

  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镇既有房屋,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疫情隔离点、宾馆、商场以及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质量差、失修失养严重、地基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结构损坏严重和超负荷使用的公共建筑、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等各类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再排查再抽查复核。

  装修改扩建工程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文件,对“住改商”和既有建筑“改扩建”“公用建筑装饰装修”“住在楼外立面改造”“房屋和市政加固工程”等方面隐患继续排查。

  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结合黑龙江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和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进行再排查。逐一排查建设及运营中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立排查问题项目台账,切实压实各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属地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继续深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问题的排查。

  水浸房屋安全隐患: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对被洪水长期浸泡房屋开展安全鉴定或安全确认,不能确保安全的不能擅自入住,严防房屋垮塌。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通知》指出,黑龙江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把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落实到安全隐患整治全过程各环节。黑龙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上述六个方面房屋建筑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

  黑龙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房屋建筑安全事故教训,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改造、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增加建筑夹层、违法加层加高、建筑玻璃幕墙、外墙面层、空调室外挂机、雨棚等其他可能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以及违法建设违规审批等重点难点问题,严格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黑龙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该鉴定的必须严格鉴定,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停止,该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采取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

  监管走形式等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黑龙江各地要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规范合理使用既有房屋,不得擅自进行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规装饰装修等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对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使用、检查维护、排查鉴定、安全整治等承担主体责任,保证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黑龙江各地加强日常巡视和监督,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依法处理。省住建厅将依据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处罚宽松软等问题,要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坚决打击,确保“零容忍”。(记者 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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