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省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动
2021-04-07 09:51:01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原标题:我省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动

  近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从今年3月到10月底,黑龙江省将全面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

  多年来,我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连续多年保持“双增长”。但是,一些非法侵占林地毁草毁湿、毁林毁草毁湿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行为仍时有发生,毁林种参行为屡禁不止。为此,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将以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将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有机结合,与自然资源、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行政、司法衔接;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和典型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

  对毁林毁草毁湿行为坚决说不!我省将严肃处理涉林涉草涉湿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加强森林督查组织管理,对近3年的森林督查进行一次深入的“回头看”,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案件发现和执法查处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逐步实现林草资源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记者 谭湘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