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1号公告
2021-01-12 18:55:42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编辑: 张牧秋责编: 周经韬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21号公告

(2021年1月12日)

  为切实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人员管控工作,有效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按照省指挥部意见,现对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11日发布的20号公告涉及相关管控措施调整补充如下:

  一、对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在抵返前、抵哈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管理+3次核酸检测(在第1天、第14天和第21天分别进行)”管控措施。

  三、随着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越来越频繁,请广大市民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的离哈离境活动。确需离哈离境的,提倡错峰出行,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