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省“人物并防”做好疫情防控
2020-11-11 10:20:46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张牧秋):11月10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系列第56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黑龙江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情况介绍。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志权、省商务厅副厅长宫镇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马文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剑锋介绍有关情况,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黑龙江省“人物并防”做好疫情防控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刘嘉丽

  张志权表示,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强化与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如实登记进口冷链物流相关信息、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全力做好冷链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人物并防”做好疫情防控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志权介绍有关情况 摄影 刘嘉丽

  张志权介绍,省交通运输厅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

  一是防止疫情通过货物传播。加强冷冻冷藏产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对货运场站内存储海产品的冷库、进入场区的冷藏运输车辆、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由专人负责每天对工作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相关车辆、人员接触区等部位进行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每周配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冷冻冷藏肉类和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冷链运输环节进行排查消杀。截至11月6日,累计完成冷链运输车辆排查5750台次。

  二是防止疫情通过人员传播。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运输一线人员自身安全。督促冷链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及疫情防控教育和提醒,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日常清洁、消毒、通风。运输冷链食品的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冷链食品车辆司机和随从人员进出时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工作人员有直接、不必要的接触。

  三是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支撑。全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冷链运输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港口企业、货运场站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

  同时,按照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商超和餐饮场所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和冷链食品冷冻冷藏环节疫情风险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慎终如始抓好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等流通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人物并防”做好疫情防控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剑锋介绍有关情况 摄影 刘嘉丽

  目前,全球疫情依然严峻,又到了冬季流感高发季节,面对流感和新冠疫情叠加的风险,大家普遍关心今冬明春应怎样做好自身的健康防护。张剑锋在发布会上也就该问题给出建议,“新冠和流感在症状上有相似之处,因此我们推荐大家在这个季节去接种流感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张剑锋表示,群众要同时做好常态下的群众防控,比如家庭、办公室等经常通风;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人群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不共餐,分餐分筷,使用公筷;保持充足睡眠,经常锻炼身体,增加抵抗力;做好室内空间、生活器皿的消毒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