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
2020-10-16 10:16:11来源: 人民网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黑龙江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省林草局供图

  10月15日,由黑龙江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驻省专员办、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自然教育办联合主办,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办的黑龙江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博物馆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仪式后,召开了候鸟迁徙保护座谈会。

  据了解,黑龙江省自然生态环境多样,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陆生野生动物50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种类有东北虎、东北豹、紫貂等6种,国家二级保护种类有马鹿、驼鹿、斑羚等10种;有鸟类39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种类有丹顶鹤、白头鹤、中华秋沙鸭等12种,国家二级保护种类有花尾榛鸡、鸳鸯、大天鹅等56种。为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每年10月为黑龙江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多年来,黑龙江省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针对东北虎、豹等一批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进行了严格保护。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以来,黑龙江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条;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巡护和监测,稳妥做好全省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全面开展《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活动。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高涨,形成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社会氛围,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成效显著。

  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是人类的共同事业,本次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将进一步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关爱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焦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