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省防指要求全力做好“后汛期”防汛工作
2020-09-15 09:01:18来源: 人民网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9月1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防指”)召开防汛救灾会商调度视频会议,对当前江河洪水防范和救灾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要求各市(地)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后汛期”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三次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对黑龙江省江河影响还未结束,黑龙江干流同江以下、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个别江段和部分中小河流水位仍将上涨或保持高水位运行,防洪保安任务艰巨。各市(地)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把“后汛期”防汛工作当成主汛期来抓,思想上不能放松,标准上不能下降,力度上不能减弱,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松劲厌战情绪。

  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好监测预警,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继续跟踪天气变化和汛情动态,着重做好强对流天气预警和江河洪水预报工作,为防汛决策指挥和群众转移安置争取主动;各级防指要强化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切实做好水库防洪调度、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

  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好江河洪水防范,根据洪水预报和江河水情,加强巡查除险力量,加密巡查频次,特别是黑龙江干流同江以下江段、松花江干流富锦以下江段以及中小河流超警超保堤段,要严格按照巡查除险工作规定,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人员早转移;要科学合理前置布防抢险力量和物资,强化出险部位抢护,做到抢早抢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好水库安全调度,把水库度汛安全作为重要任务,全面兼顾蓄水兴利和防洪减灾两大任务,科学精细调度水库,发挥好水库拦峰、削峰、错峰作用;要根据下游河道安全泄量,科学确定下泄流量和时间,提前通知下游做好人员转移和重要设施防护。

  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好抢险救援,各级防指要加强与驻地部队、武警、森防、消防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力量的对接,保持高度信息共享,及时组织协调各方应急力量快速、高效开展险情处置、水域救援、搜救解困等工作;森防、消防队伍要继续保持战备状态,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全力做好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黑龙江省防指决定将2020年汛期延长至9月30日,各级防指要同步响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掌握雨水灾情和行动部署,做好应急处突和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误报等问题,有违反纪律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

  会议强调,受灾救助工作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事关灾区稳定和社会安定,各市(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力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好集中安置群众的衣食住和安全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力度,争取抗灾夺丰收;要认真组织核查灾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村屯、乡镇尽快核定灾情损失,确保数据准确,为争取国家政策性支持和灾后救助做好基础工作;要做好冬春救助准备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冬春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对需救助人员进行分类登记;突出“重点救助”原则,充分考虑受灾人员中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适当提高分类人救助标准,积极申请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加强政策衔接,充分整合扶贫、低保、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形成合力,尽最大可能全方位对受灾人员进行救助,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会上,气象、水文部门通报了未来一段时间内雨情汛情预测预报情况,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黑瞎子岛管委会、依兰县就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袁成亮 徐宝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