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省对未来10年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进行系统规划
2020-08-31 09:45:19来源: 哈尔滨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原标题:依托哈牡打造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线路 我省对未来10年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进行系统规划

  为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19年初委托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编制《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日前,省政府印发《规划》,对黑龙江省未来10年冰雪旅游的发展愿景、目标、战略、实施内容进行系统规划。

  《规划》确定黑龙江省冰雪旅游发展定位为:巩固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冰雪旅游目的地的领先地位,将黑龙江省打造为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力争到2030年,全省冰雪旅游人数突破2亿人次,冰雪旅游收入突破2000亿元;打造5个符合国际游客需求的四季旅游目的地;建成5个全年运营的冰雪旅游旗舰景区;成为能够向游客提供全谱系冰雪旅游产品的省份;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冰雪旅游线路覆盖全省全域,形成全省全域冰雪旅游产品;全省积极参加冬季体育活动的居民(省内)人数显著增加;建设中国冰雪旅游产业中心。

  重点发展三大冰雪旅游支柱产品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冬季户外运动、旗舰冰雪景点、冰雪节庆三大冰雪旅游支柱产品。

  黑龙江省将打造冰雪旅游必到必游点(15个):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中国雪乡旅游区、五大连池旅游区、镜泊湖旅游区、北极村景区、哈尔滨冰雪嘉年华、极地馆、融创乐园、伏尔加庄园、中央欧陆风情旅游区、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扎龙生态旅游区、黑瞎子岛旅游区等。

  黑龙江省将在哈尔滨市(亚布力)和牡丹江市的冰雪旅游旗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整合连接哈尔滨市区与牡丹江市的冰雪旅游项目,打造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线路。整合哈尔滨市经五大连池市至漠河市沿线旅游资源,打造黑龙江省冰火体验旅游线路。

  实施八大冰雪旅游提升战略

  黑龙江省将促进传统冰雪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促进亚布力旅游度假区、雪城牡丹江、北极村旅游区等传统旅游目的地的转型升级。

  发展特色新冰雪旅游目的地。加强黑龙江省气候旅游资源开发,结合户外运动和冰雪运动,在景色优美、交通便利、地形地貌合理的地方打造设施完备的新冰雪旅游目的地,增加对游客有吸引力且可供过夜的新冰雪旅游目的地数量。

  推出新兴冰雪旅游产品及项目。鼓励对冰雪旅游产品(景点)的投资,开展旅游气候评价分析,开发与冰雪相关新型旅游产品。促进龙江医派的中医药养生理念与冰雪旅游项目结合,开发依托龙江特色中医药的旅游产品。加强对旅游景区、品牌线路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冰雪旅游品牌线路。建设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线路、黑龙江省冰火主题体验旅游线路,每个城市发展冰雪旅游线路等以有利于冰雪旅游消费。

  扩大各地冬季体育活动群众基础。在每个地级市发展至少一个冬季体育活动中心;在新冰雪旅游目的地为儿童、初学者设立冬季运动日、营地;鼓励开展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冬令营活动和体育赛事。

  提高潜在客源市场对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品的品牌认知。实施目标市场冰雪旅游营销活动;发展冰雪旅游媒体和娱乐节目。

  增加冰雪旅游相关的纪念品(衍生品)品类和数量。创新开发黑龙江系列冰雪旅游纪念品;发展黑龙江冰雪旅游主题商店。

  建设中国冰雪旅游产业中心。把黑龙江省打造成为中国冰雪旅游体验、教育、培训及冰雪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

  升级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将把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从滑雪胜地转变为全季性(四季)旅游目的地,以应对和解决亚布力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首期开发阶段实施措施包括:创新度假区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度假区管理机构统筹负责制定亚布力发展计划、雪场管控、目的地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工作。优化初级雪场规模,针对初学者,扩大滑雪区域、增强吸引力以及考虑扩大后的区域与现有滑雪区域之间的联系。增强目的地消费中心吸引力,新开发打造一处极具吸引力的亚布力公共旅游消费中心。开发多类别冰雪旅游产品,重点发展户外滑冰区、越野雪道、冰雪网红打卡、雪鞋徒步之旅、亚布力冰雪护照、雪地轮胎公园、雪橇山道、雪上摄影、冬季儿童冒险乐园、夜间冰火秀等10项冰雪旅游产品。(记者 阴祖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