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2020-07-23 13:48:55来源: 新晚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冯钰颖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参加“哈夏”展演的歌剧《孙武》节目单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花13万买来的“哈夏”嘉宾签名簿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于常瑞和他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博物馆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老人自办“哈夏”博物馆 有生之年要把藏品捐给国家

  72岁的于常瑞是中国收藏哈尔滨之夏音乐会藏品的第一人。今年,他在东大直街的地下古玩城租了60多平方米的门市房,建立了一座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博物馆,里边陈列了他近60年收藏的2万件“哈夏”藏品,这位收藏家是亲历了34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的“哈夏粉丝”。他说:“我想在适当的时机,把全部藏品通过‘哈夏’组委会捐给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感谢这座城市让我实现了梦想。”

  A

  1961年

  靠捡废品

  看首届“哈夏”

  于常瑞说,小时候周围很多人都有收藏东西的爱好。大人攒小人书、杂志、票证,小孩则喜欢攒糖纸、烟盒、画片等。1961年夏天,12岁的于常瑞听人说,首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要举办了,门票3角钱。由于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没有钱买票,他只好去工地捡碎玻璃卖钱。为了攒够门票钱,即使划破了手,他也没放弃。攒够了钱,买了票在青年宫观看了开幕式文艺演出。演出结束后,于常瑞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家。那次音乐会让他印象深刻,买来的第一届“哈夏”开幕式节目单至今依然保存完好。

  此后,于常瑞每届“哈夏”必看,而关于“哈夏”的所有物品,只要能找到的他都想尽办法弄到手。那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这是收藏,只是兴趣所致。这一攒就是几十年,每届开幕式和闭幕式,于常瑞一定到场观看。用这种方式,他攒了历届“哈夏”全套节目单、演出服、门票、画册、歌谱等大量物品。上世纪80年代收藏风开始流行,于常瑞将自己攒东西的爱好变成了专业收藏。

  B

  历时59年

  收藏成为

  生命的一部分

  于常瑞收藏“哈夏”的衍生品像着了迷,无论对方提出什么条件,他都要想办法收集到手。有一次,大雨天,他在街上看到有人打着“哈夏”音乐会的雨伞,他冒雨和人沟通,买了把新雨伞跟人家换。他的“哈夏”藏品有一两元收购的门票,有几百元、上千元收购的节目单,也有上万元收购的证书。最贵的花了13万元,是李谷一、郭颂、阎维文等53位知名人士签名的嘉宾签名簿。

  于常瑞为了集全“哈夏”节目单,奔波于历届“哈夏”演出现场,几十年如一日。有一位老收藏家藏有5张第六届“哈夏”节目单、12张第十七届的、3张第十八届的,于常瑞就去商量转让,无论给多少钱老收藏家就是不卖,于常瑞就常去沟通,这一去就是十多年。终于,老收藏家被他的执着给感动了,以5500元的优惠价格转让。这些年于常瑞收购“哈夏”物品花了200多万元,他把平时经营古玩、字画、电影放映机等藏品赚来的钱都购买了藏品,还搭上自己每月的退休金。其实他也有机会用藏品来赚钱,每次有人要高价购买时,都被他婉言拒绝。

  于常瑞的做法得到了爱乐者们的支持,很多人送来了自己的收藏,文化衫、纪念币、钥匙扣、海报、节目单、门票、签名照,还有人把“哈夏”自己获得的奖杯、证书、成绩册都送给了他。其中,“哈夏”开幕式导演组的文化衫就是记者送给他的。

  C

  写一本书

  记录淘宝

  “哈夏”的经历

  拿着各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的门票、节目单,于常瑞如数家珍地向记者讲述着“哈夏”的故事。为了收集这些物品,他节衣缩食去外地收购,去地摊寻觅,在全国各地淘“哈夏”的周边物品。如今,他的“哈夏”宝贝得到了收藏界的认可,有大收藏家要出巨资购买。老于说:“有人最高出到300万元,但我不卖,只能交给国家,这些物品是属于这座音乐之城的。”老于一直有个心愿,继续完善丰富藏品,写一本关于“哈夏”的书,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的来龙去脉、历史沿革都写到书里面,再配上他收藏品的实物图片,让热爱音乐的市民们都能看到他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博物馆,了解“哈夏”的光辉历程。(记者 申志远 文/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