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2020-06-08 21:34:5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于灵爽|责编:冯钰颖

  6月8日下午,由国务院国资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并签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深化国企改革、央地合作重点。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致辞。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郝鹏指出,中央企业与东北地区、与黑龙江有着历久弥新的深厚感情,为我国建立独立自主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携手推动中央企业和黑龙江深化合作,提高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更好助力龙江振兴,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他强调,中央企业要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强化使命责任,以国家队的站位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直面风险挑战,从战略上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改革攻坚,以排头兵的自觉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高质量发展,以主力军的担当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把自身独特优势和龙江资源禀赋结合起来,围绕装备制造、能源矿产、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落实“五头五尾”重点产业项目,共同推动创新、开放、和谐、绿色发展。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张庆伟表示,召开“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是省部合作、央地合作的务实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对黑龙江发展的大力支持。全省正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推进振兴发展。我省与央企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驻省央企和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深化,为新一轮央地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强大动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将深度挖掘要素资源、产业基础、科技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潜力,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支持和配合驻省央企各项改革,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央地合作高质量发展。真诚希望继续拓展和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发挥央企人才、技术、管理、资金和市场等方面优势,深度参与我省经济建设,带动地方发展配套产业,不断打造央地合作新样板,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王文涛在致辞中说,国务院国资委与黑龙江省举办的“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活动,必将对双方共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于黑龙江加快“六个强省”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希望中央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帮助黑龙江有效整合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先进和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实现产业化;提高省属国有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全面深化与黑龙江的合作,实现协调发展、融合发展。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深化国企改革 助力龙江振兴”央地合作视频会议举行

  中国一重集团、中国铁路工程集团、中国五矿集团、龙煤集团、哈药集团围绕会议主题作了发言。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永康主持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陈超英、赵爱明、周国平在国务院国资委主会场,省及哈尔滨市领导张雨浦、王兆力、沈莹、孙喆在黑龙江主会场参加会议。59家中央企业,我省各市(地)、省国资委、省属企业设分会场。( 摄影 徐旭 记者 蒋国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