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资出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超半数职工返岗

2020-03-04 13:30:53|来源:人民网|编辑:刘才星|责编:孙东临

  疫情防控期间,哈尔滨市国资委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全市 14 家国资出资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返岗职工健康安全为前提,有序推动集团和所属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据市国资委统计,截至目前,哈市 14 家国资出资企业集团及其 143 家下属企业,已复工复产企业 77 家,占比 49.04%;在岗 32946 人,占比 51.05%。复工复产的企业集团均为工业生产企业和保障城市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

  哈工投集团要求所属企业必须取得当地防疫部门的批准许可后方可复工。现已有哈尔滨顺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 10 家企业复工复产,复工率达 83%。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军品加工、突发疫情移动式应急处理车(高位物品焚烧车)研发、防疫消毒液生产、民生用品生产服务等,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提供助力。

  哈投集团每日有 3100 余名职工坚守在热源运行、燃煤采储、维修检修等生产服务一线,其余员工在家网络办公,并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员工之间落实“不见面”交接工作。该集团开通网络咨询、缴费、报修、投诉受理等“不见面”服务,在确保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供暖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传染风险。

  哈排水集团为确保防疫期间全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实行 4 个“ 24 小时”举措,即对排水设施 24 小时不间断巡检、抢险维修队伍 24 小时待命、对管线和泵站运行情况进行 24 小时监测调度、排水热线保持 24 小时畅通。共为群众解决排水问题 7 件。

  哈地铁集团采取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其他岗位人员网络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地铁运营工作。该集团严格贯彻执行防疫规定,对车厢每日两次、车站每日 4 次进行全覆盖消杀,保证车站公共区域和隧道区间每日 3 次通风,并按最大通风量对车厢进行不间断换气通风,同时根据客流量和疫情情况灵活调度车辆,随时调整行车间隔,引导乘客分散乘车、错峰出行,实现 100% 测温、戴口罩乘车,尽最大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此外,地铁集团要求地铁建设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和各项复工准备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随时可复工。

  哈交通集团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对集团管理的公交车和长途客运车作出全面调整部署,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我市公共交通安全畅通。

  哈物业集团承担我市 4786.6 万米的物业服务,约占全市物业面积的 26.45%,其中老旧小区面积 3175 万平米,占全市老旧小区的 55.82%。该集团在疫情初期就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对服务小区进行封闭,小区和单体楼封闭率均达到 100%,并成立 23 支党员先锋队、34 支突击队下沉一线、进驻小区,组织二、三线职工补充小区值守力量,切实守好门、管住人、严进出,做好消杀和宣传工作。此外,推出租金减免、减半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租户的影响。

  哈供水集团在确保生产运行稳定、满足居民用水需求前提下,对全部二次供水泵站和收费大厅实施“关门落锁”管理,暂停进户抄表、周期换表等工作,并推出欠费不停水、不收违约金等利民政策,尽可能缩减在岗人员数量。此外,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全力生产供应次氯酸钠消毒液的同时,要求各地区运营分公司主动对接区域内的医院、药厂及参与隔离留观工作的宾馆,建立定点医院供水设备、设施台账,并成功帮助承担全省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外科口罩生产任务的太古实业公司解决供水问题。

  哈创投集团根据所属企业情况,分别采取返岗复工、网络办公、暂缓复工的办法,一企一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记者 张鸣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