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以法治力量推动“办事不求人”

2020-03-02 09:12:4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孙东临

  2019年3月1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一年来,我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完善,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企业投资吸引力显著增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愈加浓烈,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被激发。

  深改“放管服”优化政务环境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提交省两会审议、协商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彰显了黑龙江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坚定信心与决心,是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步入法治轨道的里程碑。

  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条例》施行一年来,我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持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共保留1025项行政权力事项,精简446项,精简率30.3%。大力优化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流程,许可事项减缩271个环节,平均缩减7个工作日。

  政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的10项要素,推动实现全省相同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打通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

  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在“看病不求人”“上学不求人”“落户口、上车牌、办护照不求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省社科院抽样调查统计,全省企业对出台“办事不求人”举措给予积极评价,综合评价好评率达到90%以上。

  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运行,并完成与国家平台对接,打通52个中省直部门数据交换通道,形成了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黑龙江“全省事APP”上线试运行,政务服务掌上办迈出实质性步伐。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2018年的8.5天普遍缩减至2~3天,有的地方申请当天即可拿照;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从2019年年初的100天至200多天普遍压缩至90天以内。

  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

  《条例》强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应一视同仁。一年来,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我省在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保障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市场主体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企业综合经营成本明显降低。我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全国率先顶格推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减税政策,2019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减负279.5亿元。不断完善电价机制,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调整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2019年为用户减轻电费负担3.77亿元。

  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倾斜,全省“银税互动”贷款余额16.17亿元,惠及小微企业3300余户。

  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专班推进、“首席服务员”“服务专员”等机制,推行模拟审批、联合预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集中会办等创新举措,从开办企业到投产提供全流程审批服务和政策咨询,全力打通项目推进服务“最后一公里”,极大地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省委印发《省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建立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通报会、座谈会、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活动,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着力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

  一直以来,市场主体对监管缺失、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一阵风”等问题反映强烈,《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执法行为。一年来,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保障了龙江良好的市场秩序。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向社会公示全省年度抽查计划,开展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运行,各市(地)、县(市)和乡镇(街道)建成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为基本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根据需求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服务,有的地方还在村(居)委会或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各级司法机关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违规与个人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38万件,执结4.31万件,执行到位161.3亿元。

  多措并举加强监督保障

  一年来,为配合《条例》施行,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深入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2019年,完成整治“新官不理旧账”事项8291项,督促偿还欠款83.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5.88%,其中一件沉淀长达24年的疑难问题彻底破解,增强了企业投资兴业信心。坚持“开门抓环境”,形成社会监督大格局,邀请262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设652个营商环境监测站点,让企业和群众成为评判主体。

  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全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呼叫中心,公开12346热线、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等。2019年,全省共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1507件,办结1281件,坚决依法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大批历史遗留的典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面对新情况、新矛盾、新挑战,全省上下正大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培育提升竞争新优势。(张广民 记者 闫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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