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点管理出院患者

2020-02-29 11:15:1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刘才星|责编:李佳艺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执行,即体温恢复正常三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的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一天,最后经专家组评估,综合判断病人是否可以出院。这段过程,若不加强管理,不利于患者身体的完全恢复,极个别患者还有重复感染可能。”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针对如何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的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据孙巍介绍,患者治愈后,我省严格规范治愈患者出院流程,强化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的管理,提出后续健康管理建议,指导帮助出院患者做好健康管理。

  一是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出院标准的患者,要继续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定点医院因床位紧张等原因无法对符合出院标准患者继续隔离的,我省会启动当地后备定点医院,参照确诊病例隔离条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是前期已出院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严格执行单人隔离措施,隔离期间不得出门。居家隔离人员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同住人员的接触机会,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均应配戴医用外科口罩。居家隔离人员的房间、共用区域及同住家人经常触碰的物品,应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由社区人员以不见面方式提供生活物资。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出院人员,应严格在室内隔离,不得离开房间。

  三是符合出院标准并隔离期满14天后,再次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隔离。

  最后,孙巍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大意,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保持人与人接触距离1米以上,尽量不出门,少出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餐娱乐。不串门,不扎堆,防护好自己。每个人都树立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记者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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