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复产复工阶段 外来或外地返回人员严格实行14天隔离观察

2020-02-23 14:49:3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吕丹丹|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吕丹丹 实习生 康婉莹):2月22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会上,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做好复工复产防控措施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已修改)【黑龙江】【原创】黑龙江:复产复工阶段 外来或外地返回人员严格实行14天隔离观察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发言 摄影 吕岩

  孙巍表示:“虽然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决不能有丝毫放松。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

  孙巍介绍,复工复产企业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个人健康申报制度。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企业要对外来或从外地返回人员严格实行14天隔离观察(自到达之日计算),每天记录体温和身体状况。有居所的员工应实行居家隔离;具备隔离条件的单位可实施单位隔离;无居住条件的员工可到本地提供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企业需要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员工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者近期与野生动物、发热咳嗽病人有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员工若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是要测体温。企业要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送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要佩戴口罩。企业要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是要勤通风。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建议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保证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建议企业原则上不召开、延期或减少集中开会,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疫情流行期间,建议企业尽量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

  五是要做到间隔用餐。员工在食堂进餐时,应采用分餐进食、错峰就餐等形式,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应每日消毒1次,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六是要做好公共物品及公共场所消毒。企业要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定时对公共物品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企业应确保办公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七是企业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企业负责人要主动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员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要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对于病例排出的污染物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和场所,企业要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企业要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企业办公场所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所有人员都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八是做好健康教育。企业要积极宣传新冠肺炎相关防疫知识,引导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习惯,特别是上班前、下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九是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邀请有一定经验的心理医生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干预。此外,企业可以开展一些有益的文化活动,比如鼓励职工休息时听听音乐、读读书,用健康的生活方式,纾解焦虑情绪,消除恐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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