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多措并举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金融保障

2020-02-03 20:57: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吕丹丹|责编:孙东临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逐一落实对外付汇事项、开通跨境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一项项程序有条不紊,一笔笔外汇业务顺利完成,在哈尔滨市内的几家银行这样的外汇业务最快只需要1天就能完成。随之而来则是政府、企业在国外订购的大批医疗保障物资。连日来,在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便捷的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支持下,黑龙江省金融机构积极为疫情防疫物资进口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涉及到的外汇业务,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统筹协调辖区疫情防控外汇应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外汇举措及时迅速传递至辖区市场主体,保障各项外汇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据了解,截至2月3日,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辖内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14笔境外购付汇业务,全力保障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指挥中心等地方政府部门及有关市场主体将价值1382万元人民币境外采购的口罩、防护服、乳胶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顺利投入抗疫前线。

  随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阶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仅局限在外汇业务方面,更涉及到国库资金划拨、支付清算服务、现金管理等多个领域。对此,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及时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有关金融保障工作,为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分工

  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在总行统一部署下,第一时间进行统筹部署,成立了机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牵头责任,机关31个处(室)主要负责人全部参与。

  按照责任分工,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制定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组织国库、支付、清算、货币发行、外汇等七个部门制定金融服务工作体系,提出21项具体措施,全力保障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7×24小时”服务 畅通资金拨付渠道

  为保证疫情防控有关财政资金及时拨付,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在春节前启动了全省国库资金拨付应急响应机制,开启了紧急拨款“绿色通道”。一是各级国库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各清算业务相关银行共同建立应急沟通联系机制;二是各级国库有关岗位人员春节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上岗;三是各级国库对疫情拨付资金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据了解,1月24日(除夕)至2月2日,全省国库共办理疫情拨付资金1307笔、金额9.71亿元,专项资金主要流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市(地)和县级疾控中心、卫健委等部门,保证了物资采购和人员救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障疫情防控基本支付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调整了支付清算服务流程,实施“7×24小时”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服务疫情防控的便捷性。一是优化疫情防控涉及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账户业务,搭建金融城域网临时服务系统,实施远程影像传递,及时提供在线服务;二是在总行统一部署下,放开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上限,开辟小额支付系统“绿色通道”措施顺延至2月2日,确保支付系统汇路畅通;三是加大清算系统监控巡查力度,每小时开展一次系统安全检查,确保各节点运行状态良好,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畅通。

  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现金供应,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防控工作对现金的需求,建立了实时动态调配机制,科学预测各券别现金需求,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一是重点加强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服务,保障病人家属、医务人员以及应急项目建设的人员工资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现金需求。二是建立现金调配特殊通道,对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的大额现金需求,特事特办,及时满足;对医院、商超、加油站等民生服务单位,做好上门收款服务;对ATM等自助设备加强运维保障和现金补充,确保自助取现服务不中断。三是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重点加强商业银行现金柜面、现金自助设备、现金清分设备、点钞机以及钞箱(袋)等方面的消毒工作,结合实际对回笼的现金采用紫外线、高温(烘箱)等方式消毒后再清点、交存。

  同时,为确保疫情防控外汇举措及时迅速传递至辖区市场主体,保障各项外汇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建立了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有关外汇业务流程,对疫情相关业务采取特殊的管理政策;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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