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2020-02-03 12:15:44|来源:东北网|编辑:刘才星|责编:孙东临

  按照黑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要求,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资金的接收工作,现倡议全市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现将捐赠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消毒类用品: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75%以上医用酒精。

  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体温计。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接收捐款的方式

  现场捐款

  地址:黑河市红十字会(爱辉区兴林街200号)

  接收热线:0456-8269919

  黄福生15804565648

  邬博 18814569995

  吴明阳18045195623

  账户:黑河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

  账号:0913057509249000102

  开户行:工商银行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支行

  通过银行转账,在备注栏中注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捐款。

  扫码捐款

黑河市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黑河市红十字会还开辟了防治新冠肺炎捐款快速通道,扫描下面二维码实现快速捐款。工银E生活、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均可通过二维码扫码捐款。

  本会郑重承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全部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或开展相关人道救助。捐助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并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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